小郭参加驾考连续两次科目四都没有通过,现又身怀有孕,便动了歪脑筋走“捷径”,结果帮助她作弊的赵某因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这是蚌山区法院审理的首例此类案件。
2017年4月,小郭通过芳芳介绍与被告人赵某取得联系并见面,双方商定赵某通过作弊设备帮助小郭通过驾驶员科目四考试,小郭支付3000元费用的事宜,随后赵某向小郭教授作弊设备使用方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人员作弊,其行为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告人赵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赵某所在社区评估认为赵李符合社区矫正条件。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