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三级法院选报案例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了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蚌山法院行政庭庭长邵卫东审理并编写的孟某某诉蚌埠市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一案成功入选。
投诉、举报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途径,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都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当事人因投诉、举报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而提起诉讼的情形越来越多。此类案件能否进入行政诉讼救济渠道,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当事人与其投诉、举报的事项之间是否具有利害关系,对于确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予以立案。本案中,孟某某在粤港茶餐厅消费后,认为其所食用的菜品中违规添加了药物,向有关部门投诉。孟某某与蚌山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的处理决定具有利害关系,其所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实体审理。本案经审理后,查明粤港茶餐厅并无违法行为,法院作出驳回孟某某诉讼请求的判决,既保障了消费者行使诉权,亦维护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