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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法院:三地“连线”,审结两起盗窃案件
  发布时间:2020-03-10 08:00:34 打印 字号: | |

当前正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避免人员聚集带来的风险,依法公正高效做好刑事审判工作。39日下午,蚌山区人民法院运用“云间”视频庭审系统,连线公诉人、看守所,开庭审理两起盗窃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李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刘洋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91263时许,被告人李建窜至蚌埠市宝龙百大合家福超市门口,利用事先准备的老虎钳,通过剪线接线的手段盗窃登冠牌电动车一辆。20191212日,经蚌埠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监审认定局鉴定,被盗的电动车价格为人民币1250元。

201910237时许,被告人刘洋从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东门进入该校男生宿舍2栋,随后其溜门进入503房间,将宿舍内的一部笔记本电脑(华硕,型号:FL5900U)盗走。20191030日,经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监审认定局认定,被盗的华硕电脑价格为1720元。

法院认为,两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

综合两被告人各自具有的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战“疫”期间,蚌山法院在全力支持和服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的同时,充分运用智慧法院成果“在线”庭审,既保障了被告人的健康权和诉讼权,又确保了审判工作正常开展,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责任编辑:蚌山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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