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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引纠纷 耐心调解化矛盾
作者:李晓雪  发布时间:2020-05-27 08:42:17 打印 字号: | |

提供室内装修服务,验收合格且质保期已届满,水电图纸却未妥善提交。近日,蚌山区法院调解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

2017年8月,原告某建设工程公司与被告某酒店管理公司签订了一份《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的酒店提供室内装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原告履行了全部装修义务,并移交给被告验收合格。现质保期一年已届满,被告尚欠原告装修款未支付,原告多次索要未果,诉讼至蚌山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拖欠原告的装修款以及自起诉之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期间的利息。

庭审过程中,被告表示拖欠装修款是因为原告没有向被告提供装修的水电图纸,导致被告酒店水电出问题无从维修,如果原告能够提供装修水电图纸,被告愿意支付装修尾款。原告称水电图纸已经交给被告店的经理,并表示不愿再次提交图纸。经被告当庭核实,证实原告确实将水电图纸交给被告店经理,但是图纸并不符合被告的标准,如果原告不能提交符合被告标准的图纸,被告不愿支付装修尾款。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的矛盾焦点后,耐心做双方工作,告诉双方被告所称图纸是否符合要求是被告内心的主观标准,既然被告已经不再信任原告,那么原告再提供图纸被告也不会满意;而原告虽然向被告店经理提交了图纸,可是按照合同约定,装修相关图纸应该交给被告公司的负责人,所以原告将图纸交给被告店的经理,也没有妥善履行合同的约定,导致被告根本不知道原告曾经提交图纸的事实。承办法官给出调解思路:建议原告放弃一部分装修款,让被告找人重新制作图纸,原被告均表示同意,双方因装饰装修合同产生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蚌山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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