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丽丽与小勇原系高中同学,感情基础很好,在确定恋爱关系后第二年便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原本幸福的生活,确因男方的特殊爱好,让丽丽头疼不已。小勇喜欢喝酒,喝酒后喜欢“撩妹”,与不同女性加微信,与她们聊天,并说一些露骨的话,还给女孩们发红包,丽丽发现后,小勇说只是跟她们聊聊天,并且跟她们每个人只聊个一二次就不往来了,没有什么实质性问题。这次又因为丽丽发现小勇酒后又跟一陌生女性聊天,双方发生争吵,小勇借着酒劲与丽丽大吵一架,小勇情急之下扬言要把孩子扔下楼,丽丽一气之下离开家回到娘家居住,并提起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人婚姻基础很好,双方发生纠纷,主要是因为小勇没有正确处理好男女关系导致,小勇也再三表示愿意改正,希望丽丽给自己改正的机会,双方还有和好可能,故没有支持丽丽离婚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