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试用期工资问题处理方式不当,问题没解决,挨了一顿打,受到行政拘留和罚款,还要面临赔款。近日,蚌山区法院调解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小李入职一家连锁酒店,因入职试用期工资问题与该酒店店长小王发生纠纷,小李便站在酒店门口阻拦客人入住,小王上前将小李推开。随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互相用手撕扯头发、抓面部,并用拳头击打对方,厮打过程中两人面部颈部均受伤。公安机关分别对小李和小王做出行政处罚,小李被行政拘留6日并处罚款200元,小王被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小王受伤较为严重,被诊断为颈部脊髓损伤,住院治疗9天。
案件经开庭审理后,承办法官将小王主张的费用合理部分核实清楚,按照双方责任大小给出划分比例,分别做原被告的工作,促成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由小李赔偿小王各项费用14000元。
对小李不理智的处理方式,承办法官告知小李,对劳动争议纠纷应当如何维权。小李也对自己处理问题的方式表示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