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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需留心的事
作者:于腾  发布时间:2020-12-31 08:29:30 打印 字号: | |

很多人都想在自己生活的城市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屋,二手房可以省去装修烦恼,随时拎包入住,因此成为了很多人的选择。但是,买房是大事,所以务必要小心谨慎,避免落入钱去楼也空的境地。近日,蚌山法院审结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2018年,原告王某与被告郑某夫妇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原告(乙方)购买被告(甲方)房屋一套,乙方于2018年8月交付首付款26万元,从2018年9月起支付贷款。乙方还款期间,甲方无权将房屋作任何抵押变卖,等房屋钥匙拿到后,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一切相关手续。如果在过户之前,因甲方原因导致房屋被冻结保全的,甲方赔偿乙方双倍损失。原告按照合同约定,积极履行了支付首付款26万元和还贷8.9万元(原告向被告账户存款以偿还涉案房屋的按揭款)的义务。但是,在变更产权登记之前,因被告原因涉案房屋被法院予以查封。原告遂诉至法院。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因被告原因导致涉案房屋被查封,原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对此,被告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原告诉请解除合同和被告返还购房款,事实充分、理由正当,应予以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房屋差价款的诉请,因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购买二手房屋,一是充分要做好产权调查,二是合理分配付款和过户的时间节点,三是明确和细化违约责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避免钱去楼空的麻烦和陷阱!


 
责任编辑:蚌山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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