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的发生,给人们的生活方式带来极大的改变,戴口罩作为防止新冠的重要措施,带动了口罩生产及相关行业的兴起,从事口罩生产和买卖的人也随之增加,与口罩有关的纠纷也随之增加。近日,蚌山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与口罩有关的买卖纠纷。
原告向法院起诉的理由为:原告查某经朋友介绍认识被告郭某,郭某在疫情后从事口罩倒卖。2020年3月29日,郭某收到查某口罩定金10000元,但郭某从生产厂家将口罩发给买方之后,因郭某所发的口罩存在质量问题,被买方全部退回,且生产厂家已接收退货,但定金10000元郭某一直不予退还。2020年3月31日,郭某收取查某口罩定金8000元但未发货,查某多次电话催促,郭某拒接电话,且将查某的微信拉黑,查某联系不上郭某,故提起诉讼,要求郭某立即归还查某口罩货款18000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结合双方陈述,从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出发,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当庭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某返还原告查某货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