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张某及房某来我院向他们各自案件的承办法官送上锦旗与鲜花,并表示,通过两位法官的耐心协调,困扰他们多时的纠纷总算圆满化解。
张某与房某系怀远县荆山镇沈郢村的两户村民,因今年村中修路,占用了张某家的排水管以及房某家的土地,张某、房某与村委会及修路公司发生纠纷,后怀远县公安局对张某及房某分别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经市公安局复议维持。张某、房某不服,诉讼来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怀远县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存在瑕疵,经承办人协调,怀远县公安局与蚌埠市公安局撤销对张某、房某的行政处罚决定及复议决定,张某、房某撤回起诉,行政争议高效圆满化解,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