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聚焦“双招双引”,蚌山法院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落点创优营商环境,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落实《关于为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
意见强调,要服务城区建设,依法审理城市更新、城市功能区建设、市政公用设施等引发的各类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服务推进城市品质提升。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加强对民营企业投资者的保护,严格规范“查、扣、冻”措施,严禁超标的查封、乱查封,能“活封”的不“死封”,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合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权益。对涉企案件“快立、快保、快审、快执”,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的办案节点期限,加快办案进度。涉民营企业案件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有困难的,应依法提供司法救助,减轻其维权经济成本。
意见要求,加强承接转移保护,依法审慎处理因承接产业转移、产业结构调整等引发的企业重组、破产等案件,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帮助有挽救价值的企业重焕生机。提升数字经济纠纷应对,妥善审理电子商务、在线服务等新业态领域以及大数据与跨境电商平台+保税仓储基地等融合引发的新类型案件。做好涉企重要信息上报,及时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前瞻性预测、预警和建议。建立与民营企业互动制度,依托驻企法官工作站、城南商会等平台,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