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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原因取消婚宴,交付的定金可否退还?
作者:胡宇婷  发布时间:2022-03-31 15:10:19 打印 字号: | |

在新的疫情防控形势下,为加强宴会活动管控,不论是新人亦或是婚庆服务公司,取消或者延迟婚宴也是应尽的义务,但是,因此引发的损失,该如何处理?近日,蚌山法院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一起因疫情引发的婚庆服务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案情回顾】2020年1月,赵某与蚌埠某婚庆服务公司签订婚庆服务协议并支付定金1500元。后新冠肺炎疫情爆发,蚌埠市于2020年1月25日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采取多项管控措施,其中包括暂停经营宴会活动,婚礼因疫情影响被迫取消,赵某多次找婚庆公司要求退还定金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诉前分流,这起纠纷交至诉前对接中心的人民调解员处。调解员接到案件联系双方后了解到,在提起诉讼前,双方已通过12345热线协调未果,虽然诉讼标的较小,但双方认知存在很大差异。原告一方表示:“本来定好日期的婚礼,疫情一来泡了汤,我们当时就马上通知了婚庆公司,我们很无奈。”被告一方也很委屈:“我们展架、礼品都筹备制作了,第三方的费用我们也结算过了,现在不办了还退款,我们也是受害者。我收的是“定金”,难道不是受法律保护不该退还的吗?”

调解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双方进行调解,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一边,对被告婚庆公司进行了普法释理:“你们双方的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约束力。预定的婚礼日期正值疫情爆发期间,疫情及防控措施导致不能如期举办婚礼庆典,致使合同未能履行,构成不可抗力,原告赵某及时通知了你解除合同,履行了及时告知义务,原告是有权要求退还定金的。”

另一边,调解员也对原告赵某进行说理:“考虑到疫情对婚庆服务合同的履行确实构成了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规定,该合同系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解除。婚庆服务公司为准备婚礼庆典付出了一定的费用和劳动所产生的实际损失,根据公平原则是应当酌情由双方进行分担的。”一番劝解后,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了和解意见。3月30日,婚庆公司在法院调解室现场当即退还原告婚庆服务费1000元。

本案为蚌山法院受理的典型涉疫情民事案件,该院立足疫情防控常态下司法保障需求,迅速立案、审理、结案。在疫情面前,愿所有人都担起责任,携起手来,共克时艰。

 

 
责任编辑:蚌山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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