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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严惩!
作者:谷雪莲  发布时间:2022-04-20 16:27:19 打印 字号: | |

随着互联网信息时代的发展,部分企业、个人通过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以获取经济利益的现象比较泛滥,相关灰色产业链层出不穷,对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日常工作生活造成了威胁。广大群众应当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给自己的信息“上把锁”,守护个人信息安全。近日,蚌山法院审结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被告人年某、高某于2019年10月份分别出资5万元在本市成立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由年某担任法人代表,各占50%股份。该公司成立后主要经营网络游戏推销业务,被告人年某为扩大业务量,自2020年3月下旬至2020年6月下旬,通过网络购买了24769余条网游玩家的信息,该信息包含玩家在游戏中的昵称、电话号码、区服、充值钱数、游戏名称等。得到信息后,公司工作人员冒充游戏玩家,通过电话联系对方,和对方套近乎,推荐公司代理的网络游戏链接给对方,当对方达到一定等级后,该公司可以从推荐的游戏经营公司获利。被告人年某通过购买玩家信息用于公司业务开展并从中获利的方式,得到了被告人高某的同意。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年某、高某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本案系共同犯罪,两被告人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从。被告人年某、高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年某、高某退出违法所得,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最终,法院以被告人年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被告人高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提醒:2021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规范了社会各行业个人信息的使用途径,做到把个人信息使用权关进法律的笼子里。当下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屡屡发生。广大群众应当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给自己的信息“上把锁”,守护个人信息安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非法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不法分子也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

 
责任编辑:蚌山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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