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花板渗水造成新装修好的房屋受损,楼上业主、物业、开发商之间的侵权责任无法明确,原告将三方起诉至法院。近日,为了妥善处理案件,民一庭结合双提升工作要求,深入企业、深入小区就案件的审理进行实地探访。
这起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应原告的申请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事故原因进行了鉴定,但因引起堵塞的现场已经不复存在,故鉴定机构无法明确事故原因。但原告认为其房屋内因渗水而造成的损害实际存在,故要求楼上的业主和开发商、物业共同赔偿其损失。原告主张的损失赔偿金额虽然不多,但开发商和物业表示侵权又不是他们造成的,与他们无关。
在与开发商蚌埠海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及物业公司沟通后,民一庭法官就商品房销售合同、侵权责任纠纷、相邻权纠纷问题进行了法律宣讲,会后两单位均积极配合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材料,并对法院深入企业实地办公解企业之惑的工作方式大加赞赏,表示此次“送法进企业”的活动,不但让企业明理懂法,还让企业看到了人民法官为民办实事的决心,达到了良好的“双提升”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