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山法院对一起涉养老诈骗案件依法宣判,对谷某某等六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七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其中对情节较轻的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扣押在案的涉案款合计人民币一百零五万八千二百元,返还各被害人。该案系蚌山区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办理的首例案件。
经审理查明,2021年9月9日,被告人谷某某等人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使用虚假姓名,以投资江苏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与120名老年人签订虚假项目合作开发合同非法吸收社会资金。收取资金后,郑某某、谷某某等人按事先约定的比例将投资款瓜分。同年9月23日,被告人谷某某又联系了李某某,李某某带领另一个团队到蚌埠接手谷某某团队,后谷某某团队撤离蚌埠,由李某某团队使用虚假姓名利用江苏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继续进行非法集资活动至案发。2022年6月8日,经安徽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孙某某等人骗取120名老年人投资款共计105.82万元,其中谷某某等人骗取投资款96.66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各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获利及退赃数额等情况,落实宽严相济的政策,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下一步,蚌山法院将以奋发有力、主动担当的精神,加快养老诈骗案件办理,着力提升审执质效,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