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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法院与区劳动仲裁院加强业务交流
作者:于腾  发布时间:2022-11-17 15:17:56 打印 字号: | |

11月14日下午,蚌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葛育春带领民一庭干警前往区劳动仲裁院,针对劳动仲裁与诉讼的衔接开展座谈交流。

会上,法院干警与劳动仲裁院就劳动仲裁与诉讼衔接的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详细探讨了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及劳动关系确认等特殊问题仲裁时效的适用、劳动者工伤认定的条件和标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领取退休金的劳动者劳动关系认定等具体问题。

葛育春表示,劳动争议仲裁前置,能够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区法院将不断加强与劳动仲裁院的沟通联系,畅通劳动争议解决渠道,妥善化解劳动争议。

今后,蚌山法院与区劳动仲裁院将以此次座谈为契机,合力优化蚌山区劳动争议化解格局,共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共同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责任编辑:蚌山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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