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云峰:
本院受理原告蚌埠沪工阀门有限公司与被告王云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了解你的下落,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43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起诉状摘要: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29430.30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损失暂计人民币4712.58元(以29430.3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算,自2019年11月26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22年8月18日);(第1、2项暂共计人民币34142.88元)
3、请求法院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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