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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叶健健等人集资诈骗一案被害人告权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1 10:52:59 打印 字号: |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蚌山检刑诉〔2023〕5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叶健健、胡国军、杨春雷犯集资诈骗罪,于2023年3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并组成合议庭,合议庭成员由审判长张勇、审判员郭德峰、人民陪审员乔小云组成。

由于被害人人数众多,无法通过电话、法院特快专递的方式一一送达告知,现公告告知如下: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参加诉讼的权利,自案件受理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害人有用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有要求翻译的权利;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回避、申请复议的权利等。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蚌山法院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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