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处理群体性物业纠纷,维护和谐的社区人居环境,3月28日下午,蚌山法院民二庭邀请市住建局、区物业办、淮河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某小区业主代表及某物业公司代表等前往淮河社区,针对某小区物业群体性纠纷诉源召开多方调解会议。
该批涉群体性物业纠纷的小区尚未完全交付,物业公司进驻后,入住业主认为各项物业服务不到位,由此引起纠纷。在调解过程中,业主代表们情绪激烈,从小区环境卫生、小区安保虚设及门禁无法使用、公共设施维修不到位、消防安全隐患等方面指出物业服务存在的问题。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民二庭庭长聂雪梅认真听取了业主代表的意见,会同物业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一起耐心阐述物业服务和物业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针对问题,找准双方争议所在,引导双方互敬互谅。最终,物业公司与业主代表在物业费交纳标准达成一致,并承诺一定及时解决物业服务问题。会后,民二庭干警与相关工作人员,前往百乐门小区进行实地查看,督促物业公司就安保设备、环境、道路等项目实施整改。
今后,蚌山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积极在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搭建沟通交流的桥梁,从源头化解物业类诉讼案件增量,助力营造和谐宜居的社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