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民事行政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加强法院与检察院在执行工作中的协调和联系,日前,蚌山区法院与蚌山区检察院举行民事行政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实施意见会签仪式。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伦远,蚌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汪婕、及两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干警代表参加。
会上,汪婕与区检察院周燕副检察长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旨在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着力解决检察监督实践中部分突出问题,提升执行监督规范化水平,将有助于提升蚌山区民事行政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和执行工作水平,有力推动法检两家构建规范高效的司法互动体系。
随后,双方就如何加强对执行案件的事中监督、加强法检联动、规范执行程序、化解执行信访矛盾、开展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监督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下一步,两院以《意见》会签为契机,加强沟通、强化联动,进一步深化沟通协调机制,共同促进依法执行和规范监督,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法治蚌山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