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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万众行房地产营销策划)
  发布时间:2023-04-24 14:51:27 打印 字号: | |

蚌埠万众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蚌埠中皖辉达房产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被告蚌埠万众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了解你的下落,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187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十五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起诉状摘要:诉讼请求:1、请求被告立即支付退还原告保证金200000元及逾期违约金390.56元(逾期违约金以20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3年2月1日起暂计算至2023年2月20日,后顺延计算至实际款清之日止),暂合计200390.56元;

2、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4月24日

 

 

联系电话:0552-3713080

 
责任编辑:蚌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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