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永晟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赵晴晴:
本院受理刘新中与安徽省永晟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申请执行人于2023年4月26日依法提交破产申请,申请法院依法裁定安徽省永晟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破产。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0303执1180号执行转破产决定书【内容为:将被执行人安徽省永晟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的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化明礼 3713379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