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乐播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蚌埠市露瑞捷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乐播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103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判决内容如下:
一、被告安徽乐播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蚌埠市露瑞捷物流有限公司运费8867.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8867.8元为基数,自2022年2月11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蚌埠市露瑞捷物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交纳),由被告安徽乐播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八日
联系电话:0552-3713213(莫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