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安徽省两高一厅关于《看守所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情节事实办法(试行)》的通知,近期蚌山区法院和蚌埠市看守所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将看守所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情节。
会上,两家单位共同学习了《看守所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情节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容。蚌埠市看守所介绍了《看守所在押人员羁押表现考核操作规范(试行)》文件,对在押人员看守所从服从管教、维护监管秩序、遵守行为规范、学习训练、生活卫生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并填写《看守所在押人员羁押表现考核表》,月考核平均得分等于高于90分的视为表现良好。对于表现良好的羁押人员由看守所出具相关佐证材料通过检察院初步审查后移交法院,人民法院在量刑时将被告人在羁押期间的良好表现作为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
同时两家单位确定了专人专办此项工作,看守所确保被告人在诉讼期间若有新的情节及时反馈给法院,保证双方沟通衔接通畅,切实推进看守所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情节工作落地落实,促进蚌埠市看守所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监管秩序,依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