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蚌山区居诺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欢与被告蚌埠市蚌山区居诺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146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联系电话:0552-3713362(徐法官)
蚌埠市蚌山区居诺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欢与被告蚌埠市蚌山区居诺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146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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