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居其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桑静静与被告安徽居其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22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邓育青收
电话:0552—371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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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桑静静与被告安徽居其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22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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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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