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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23-05-25 14:55:20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2023)皖0303民初1450

 

唐坤

本院受理原告李维香被告唐坤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14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二○二五月二十四

联系人: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民

邓育青

电话:0552—3713031

 
责任编辑:蚌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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