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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刘晓迪)
  发布时间:2023-05-30 11:53:38 打印 字号: | |

刘晓迪

本院受理原告杨易与被告刘晓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303民初1719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0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回函请寄: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罗珊(收)

电话:0552—3713237


 
责任编辑:蚌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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