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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李德祥)
  发布时间:2023-06-08 10:21:35 打印 字号: | |

李德祥:

本院受理原告德清长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李德祥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18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三年六月八日


 
责任编辑:蚌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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