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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蚌埠市蚌山区艾斯派酒吧)
  发布时间:2023-06-09 10:53:45 打印 字号: | |

蚌埠市蚌山区艾斯派酒吧

本院受理原告王磊被告蚌埠市蚌山区艾斯派酒吧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了解你的下落,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282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起诉状摘要: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退还原告投资款103万元;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资金占用利息暂计417元(以103万元为基数,按照LPR一年期3.7%计算自2023年3月18日暂计算至2023年3月21日占用利息,并持续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9日

 

 

联系电话:0552-3713885

 
责任编辑:蚌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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