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严文华、王廷玉: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刘伟、严文华、毛必强、王廷玉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447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裁定内容如下:
准许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负担。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联系电话:0552-3713213(莫法官)
刘伟、严文华、王廷玉: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刘伟、严文华、毛必强、王廷玉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447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裁定内容如下:
准许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负担。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联系电话:0552-3713213(莫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