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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4 16:57:59 打印 字号: | |

高从伟: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与被告高从伟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7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陈法官

电话:0552-3713130

 
责任编辑:蚌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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