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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4 17:00:33 打印 字号: | |

张巍青、杨乐娟:

    本院受理原告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巍青、杨乐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6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陈法官

电话:0552-3713130


 
责任编辑:蚌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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