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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作者:刘世毅  发布时间:2023-07-13 15:01:21 打印 字号: | |

姚传娜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与姚传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根据申请人申请于2023年7月12日依法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对被执行人姚传娜所有的车牌号为皖CS8378(不含车牌号)【车辆识别代号:1G1FB1RX6G0152961,发动机号:1A1G0152961】嘉恒科迈逻小型汽车一辆进行评估。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1、(2023)皖0303执恢39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知书;2.网络询价报告(总价为:151905元);3、(2023)皖0303执恢39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书内容为拍卖上述车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申请重新评估。逾期视为认可,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713

 


 
责任编辑:蚌山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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