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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作者:许富宝  发布时间:2023-07-14 10:46:29 打印 字号: | |

常云侠、宋在远: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祖恩巢、祖晓云申请执行常一航、常云侠、宋在远撤销权纠纷一案中,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3执1703号执行通知书(本院将在公告期结束后予以强制执行以下内容:1、撤销常一航与常云侠、宋在侠之间签订的编号为BBJZ-2021-063486的《蚌埠市存量房买卖合同》;2、将常云侠、宋在远名下位于瀚林银座苑(西区)11号楼1单元20层3号房屋恢复登记到常一航)。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7月14日

 

 

 

 

 

 

公告单位: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许富宝

电话: 0552—3713235


 
责任编辑:蚌山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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