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梅:
本院受理原告蚌埠海亮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卢梅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303民初2074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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