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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作者: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7-25 17:08:30 打印 字号: | |

安徽玖月里园林景观有限公司:

原告孙海军与被告安徽玖月里园林景观有限公司、应奉龙、安徽新华博艺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皖 0303民初13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袁若男收

电话:0552-3713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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