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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2023)皖0303执385号执行案件公告(执行裁定书、失信、限消)
作者:曹根超  发布时间:2023-07-25 18:34:00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2023)0303执385

秦辉

关于申请执行人雷永超与被执行人秦辉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失信决定书,该决定书载明:将被执行人秦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令,该限消令载明:对被执行人秦辉实施限制高消费措施;(2023)皖0303执385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载明:终结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皖0303民初3561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强制执行程序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蚌山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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