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峰: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诚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鲍峰、胡木娣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安徽诚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2481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内容如下:
准许原告安徽诚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安徽诚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联系电话:0552-3713885(郑法官)
鲍峰: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诚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鲍峰、胡木娣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安徽诚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2481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内容如下:
准许原告安徽诚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安徽诚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联系电话:0552-3713885(郑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