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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法院:秋天的第一波执行
作者:高亚  发布时间:2023-08-11 16:06:22 打印 字号: | |

立秋时节,蚌山法院秋天的第一波执行已经悄然而至,2023年8月10日凌晨6时,在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远程调度下,蚌山区人民法院开展“惠民暖企-金融案件攻坚周”专项行动,院党组书记、院长成永带领执行干警再掀执行高潮。

被执行人王某、刘某夫妻二人于2020年6月16日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会支行贷款920000元,一直未按约还款,禹会支行多次催告未果,一纸诉状将王某、刘某告上法庭,蚌山法院判令王某、刘某十日内偿还禹会支行借款,并以其名下滨湖蓝湾、绿地花都的房产承担抵押责任。判决后王某、刘某依旧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奈,禹会支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传唤了王某、刘某,经法官说服教育王某、刘某表示愿意配合,只是滨湖蓝湾的房子一直是其父亲在居住,父亲已经八十多了,希望可以先保留父亲居住的房子。经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王某、刘某主动将绿地花都的房子腾空交由法院拍卖,所欠的剩余款项禹会支行同意王某、刘某分期还款。

事后,蚌山干警马不停蹄,对长期拒不腾房的蚌埠市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强制腾房措施,该公司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蚌山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名下商铺、房产,然该公司长期显示经营异常,联系负责人未果,致使债权人的债权始终无法实现。为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决定对其采取强制腾退措施,执行干警按照预定方案,在强行开锁后,对房屋内所有物品逐一清点、拍照、登记,并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执行公开透明。

本次“惠民暖企-金融案件攻坚周”专项行动中,出动干警16名,拘传被执行人4人,拘留被执行人2人,强制腾退商铺三间、四层洋房一套,促成案件达成和解一件,实际执行到位260余万元。


 

责任编辑:蚌山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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