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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23-08-21 09:44:27 打印 字号: | |

本院于2023年7月3日受理申请人张艺申请宣告张宣明自然人失踪一案。经查:张宣明,男,1958年4月2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黄庄二路三巷44号,身份证号340304195804260215。申请人张艺称,被申请人张宣明于2000年12月27日离家出走,至今无音讯。现发出寻人公告,希下落不明人张宣明或知其下落的有关人员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为三个月,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月二十

 

联系人: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陈法官

电话:0552-3713520


 
责任编辑:蚌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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