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23年7月3日受理申请人张艺申请宣告张宣明自然人失踪一案。经查:张宣明,男,1958年4月2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黄庄二路三巷44号,身份证号340304195804260215。申请人张艺称,被申请人张宣明于2000年12月27日离家出走,至今无音讯。现发出寻人公告,希下落不明人张宣明或知其下落的有关人员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为三个月,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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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陈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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