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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范玉梅)
  发布时间:2023-08-29 16:39:57 打印 字号: | |

范玉梅

本院受理原告李跃宏与被告王百山、范玉梅、范例、范建伟、李学胜、王炳兰、袁维莲、许万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1571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0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回函请寄: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罗珊(收)

电话:0552—3713237


 
责任编辑:蚌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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