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进:
原告郭刚宝与被告王丽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原告郭刚宝于2023年8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3257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联系电话:0552-3713885(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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