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公告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23-09-01 16:01:33 打印 字号: | |

2023)皖0303民初2448

 

陈会东、刘安春、毕允亮

本院受理杨转转诉被告陈会东、刘安春、毕允亮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2448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二○二九月一

联系人: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民

徐梦洁

电话:0552—3713362


 
责任编辑:蚌山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蚌埠法院网人民法院报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