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国均、南通协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许献东申请执行单国均、南通协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为无法直接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3执异8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书内容:一、追加第三人单国均、李志华为本案的被执行人;二、第三人单国均应在本裁定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尚未缴纳出资5000万范围内按照(2022)皖0303民初331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履行内容对申请执行人许献东承担清偿责任;三、第三人李志华在本裁定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按照(2022)皖0303民初331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履行内容对申请执行人许献东承担清偿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