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恒远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淮南博澳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蚌埠恒远置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了解你的下落,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522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九时(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起诉状摘要: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垃圾清运费62727.27元,并2021年9月9日起按照LPR利率支付迟延付款利息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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