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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王炜)
  发布时间:2023-09-05 11:22:55 打印 字号: | |

王炜

本院受理原告北京祥云小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被告王炜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了解你的下落,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485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十五时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起诉状摘要:诉讼请求:1、请求被告偿还代偿款6561.84元,及自代偿之日2020年4月11日起按照LPR4倍计算利息及违约金,至还清之日止。(暂记到起诉之日,被告逾期39个月,以年利率14.6%计算,暂计算至起诉之日,本息合计:9662.13元。)2、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等一切因诉讼产生的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5日

 

 

联系电话:0552-3713080


 
责任编辑:蚌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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