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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安徽华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冷宝电器有限公司、陈荣祥)
  发布时间:2023-09-06 12:48:41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安徽华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冷宝电器有限公司、陈荣祥:

原告黄德成、被告杭州臻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第三人安徽华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冷宝电器有限公司、陈荣祥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已作出(2023)皖0303民初1077号判决。因黄德成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送达上诉状副本及二审案件独任审理知情同意确认书,自本公告发出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二三年九月六日

 

 联系电话:0552-3713080(张法官)


 
责任编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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