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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23-09-19 15:13:09 打印 字号: | |

合肥禹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优选好生活科技(连南)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晟天置业有限公司、合肥禹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324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联系人: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电话:0552-3713520


 
责任编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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