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禹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优选好生活科技(连南)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晟天置业有限公司、合肥禹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324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联系人: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电话:0552-3713520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