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303民破8号之二
因蚌埠海港明珠海味楼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制作的《蚌埠海港明珠海味楼酒店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认可,蚌埠海港明珠海味楼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了破产财产分配报告。现蚌埠海港明珠海味楼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提请法院裁定终结本案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本院于2023年9月20日裁定终结蚌埠海港明珠海味楼酒店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