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王帅:
本院受理原告绿地集团蚌埠新源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帅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3)皖0303民初4402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准许原告绿地集团蚌埠新源置业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绿地集团蚌埠新源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联系方式:0552-371308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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